首先,这是个好选题,然后,自己从 东北的好几个地方,到山西、河南、包头,采访了近两个多月,聊了100多个人,拿到大量核心事实,还辗转拿到卷宗,把一个离奇大案的整个过程完全还原,之后 写稿写了将近一个月,还补充采访了好几次,成稿发出来一万五千字,非常不容易。
这篇稿子,对于一个媒体人来说,是他的孩子,是职业生涯中的荣光和骄傲。 结果,你把别人花费大量心血创造出来的作品、很看重的一份荣誉,“ 全部给搬过去了,甚至连标题都不改一下”,关键是人家媒体单位的名称和写稿记者的名字提都没提。
这,才是时任记者愤怒的点。也是没干过记者的人,可能理解不了的。
而且,这件事一经披露,肯定会引起整个媒体行业的同仇敌忾,朋友圈“助拳”。而媒体人,是舆论的放大器啊。
其实这事,按照当初《不止不休》的路子做,不但不会出舆情,还会引来一大波正面流量——
把记者王猛以及时任编辑、主编请到网剧上线活动现场,请记者好好谈谈当时采访的辛苦,怎么一点点扣出来那么多细节的,然后再诚恳地请记者给网剧的剧本提提宝贵意见,再问问编辑是怎么想出来这么个好标题的,再请主编回忆一下顶着压力把这篇稿发出来的不容易,多好的品宣稿啊。
品宣稿发了之后,南都、南方系的兄弟们,以及所有做法治深度调查的兄弟乃至更多的媒体人,肯定都会朋友圈、微信群转发。咱们媒体人的一篇好稿,又拍成电影了!
只要该有的尊重到位了,可能最后一分钱没花,还能白落一大波媒体人的好评,以及一大波“自来水”性质的新闻报道,多好的事情啊。
结果,搞成这样了。
目前,一些人还在争论这个事儿到底是不是侵犯知识产权。这个讨论太没意义了。
这件事,根本就不该出舆情。就算知识产权上没输,也已经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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